校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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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10  阅读: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34号)要求,充分体现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生学籍管理的严密严肃性,请各系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金沙官网js80806-(深圳)有限公司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检查工作细致全面,扎实有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复查时间和对象

复查时间从2012年9月15日至10月22日,复查对象为全体2012级录取报到的新生

二、复查过程

(一)系部自查

1.结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纸质档案等材料,由所在系部负责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复查。要求对没有准考证、通知书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进行重点审查。

2.照片核对及张贴。各系部对新生纸质档案中的照片和本人及准考证上的照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对照。学生处、招办负责向各系部提供新生高考电子照片,由系部指定专人核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招办将对全体新生的高考电子照片进行彩色打印,下发系部并由系部负责在学生宿舍内进行张贴,为确保时间与效果,要求张贴到12月底。

系部要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新生照片进行核对复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形成系部复查工作总结于10月22日前报学生处。

(二)学院抽查

在各系部初步复查的基础上,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对各系部的复查工作进行检查。结合新生材料、电子档案、照片,组织人员对新生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三、复查结果处理

学生处与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有问题的新生形成有关问询材料和处理意见,并报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处理结果。对高考替考、冒名顶替、违反当地考试资格等舞弊行为的新生,书面告知新生本人及家长,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四、监督举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请及时向学生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和举报。举报电话:13592375151,6019287,举报邮箱:xsgzjb@163.com

在新生复查过程中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舞弊行为和杜绝假冒学生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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