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当前位置: 金沙官网js80806 > 新闻中心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29  阅读:

各系:

根据《金沙官网js8080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对象: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二、认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任何学生只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申请认定。各班开展班级评议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按照金沙官网js80806-(深圳)有限公司认定办法和认定程序,确认申请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须成立以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检查(评议过程)和审核本系的认定工作。

各班级成立以班级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级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本班级总人数的10%。

2.8月27日起,各系要通过学生大会、班会、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务必将信息宣传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盖章(注:1、贷款时所使用的困难证明不能替代;2、村委会一级的证明无效,需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并有联系电话)后交班级评议小组。

3.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金沙官网js8080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9月5日——9月25日,系各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

5.10月8日——10月12日,系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本系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各系于10月18日之前,由各系负责资助工作的工作人员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内给出认定的审核结果,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系认定工作组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报主管副院长批复后将最终认定结果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专业

年级

本人联系电话

贫困等级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各系提交的以上材料请各系做好归档:按班级为单位分别排序(与电子版顺序相同,以备查验。

五、困难生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

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困难:

1.当地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含)以下的家庭困难学生;

2.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非特困残疾学生凭《残疾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其他因素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学生;

以上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一般困难:一般情况下家庭经过一定努力既可以应对的困难。

(四)家庭不困难:略

说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本人如未主动申报,但学校有相关材料证明属实的,应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可不公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者;

2.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3.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六、认定后的管理:

1.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根据学生申请,应及时按照认定程序做出困难等级的调整;

2.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3.学校各项经济困难资助的对象原则上应是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及时申请认定。

4.学校资助对象是自强自立,努力进取的困难学生。各系要引导学生消除“等、靠、要”消极思想,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学习、生活和社会。

附件1:金沙官网js8080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